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19-08-05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情况予以公示。
(一)用人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汉宜路38号
委托单位联系人:赵君
(二)企业概况
本项目原名为宜昌九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011年9月30日变更为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长江西陵峡畔、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有中国磷都之称的湖北宜昌。焦柳铁路、宜万铁路在此交汇延伸,沪蓉高速从东至西穿境而过,三峡机场跨区而建,距长江云池深水码头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现年生产复合肥料3.5万吨,掺混肥料0.8万吨。目前该公司相应生产车间及辅助生产车间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采样期间由2018年12月8日-10日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刘旺胜、张乐云、刘兆靖
采样人员:赵萌、付文强
实验室分析人员:赵萌
陪同人:赵君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其他粉尘、煤尘;
化学因素:氨、氢氧化钠、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检测结果汇总表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结合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进行布局,总体上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部分建筑(如食堂)布置在办公楼的最右侧,基本符合要求。但生产车间内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基本符合GBZ1-2010的要求。
(2) 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的生产工艺及使用的设备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设备依照工艺流程进行布局,车间内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中的相关规定。
(3)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筑结构大体上较为合理,生产作业场所采用通风系统进行通风,采用自然采光与照明灯具照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照明,生产车间安设有中央空调用于防暑降温,大体上考虑并落实了相关通风、防暑和采光照明等建筑卫生学要求,建筑卫生学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4)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有应急组织,并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但未针对可能产生的突发事故组织应急演练,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5)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近年来未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组织职工至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监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等相关要求。
(6)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及《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发放的防护用品满足职工劳动保护的要求,现场作业人员穿戴了工作服、安全帽等基本的防护用品。接尘岗位人员均佩戴了防尘口罩。
(7)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置有厕所、食堂、休息室、浴室、更衣室等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8)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制定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肥料制造。依据对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等进行工程分析,识别判定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综合确定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一)用人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汉宜路38号
委托单位联系人:赵君
(二)企业概况
本项目原名为宜昌九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011年9月30日变更为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长江西陵峡畔、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有中国磷都之称的湖北宜昌。焦柳铁路、宜万铁路在此交汇延伸,沪蓉高速从东至西穿境而过,三峡机场跨区而建,距长江云池深水码头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现年生产复合肥料3.5万吨,掺混肥料0.8万吨。目前该公司相应生产车间及辅助生产车间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采样期间由2018年12月8日-10日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刘旺胜、张乐云、刘兆靖
采样人员:赵萌、付文强
实验室分析人员:赵萌
陪同人:赵君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其他粉尘、煤尘;
化学因素:氨、氢氧化钠、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检测结果汇总表
检测项目 | 检测岗位 | 合格岗位 | 不合格岗位 | 合格率 |
其他粉尘 | 9 | 9 | 0 | 100% |
矽尘 | 1 | 1 | 0 | 100% |
氨 | 1 | 1 | 0 | 100% |
二氧化硫 | 1 | 1 | 0 | 100% |
氢氧化钠 | 1 | 1 | 0 | 100% |
一氧化碳 | 2 | 2 | 0 | 100% |
噪声 | 11 | 9 | 2 | 82% |
(1)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结合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进行布局,总体上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部分建筑(如食堂)布置在办公楼的最右侧,基本符合要求。但生产车间内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基本符合GBZ1-2010的要求。
(2) 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的生产工艺及使用的设备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设备依照工艺流程进行布局,车间内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中的相关规定。
(3)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筑结构大体上较为合理,生产作业场所采用通风系统进行通风,采用自然采光与照明灯具照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照明,生产车间安设有中央空调用于防暑降温,大体上考虑并落实了相关通风、防暑和采光照明等建筑卫生学要求,建筑卫生学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4)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有应急组织,并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但未针对可能产生的突发事故组织应急演练,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5)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近年来未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组织职工至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监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等相关要求。
(6)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及《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发放的防护用品满足职工劳动保护的要求,现场作业人员穿戴了工作服、安全帽等基本的防护用品。接尘岗位人员均佩戴了防尘口罩。
(7)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置有厕所、食堂、休息室、浴室、更衣室等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8)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制定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肥料制造。依据对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等进行工程分析,识别判定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综合确定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