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19-08-05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情况予以公示。
(一)用人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
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荷花镇晒旗村四组
委托单位联系人:余定旺
(二)企业概况
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分为两个工区,此次对二工区进行评价,二工区为南采区,南采区中段为+340m。目前东达矿业二工区的主井进风、运料,风井回风、行人,矿井以机械抽出式通风为主,采矿工作面采用负压U型通风,掘进施工采用局部通风机牙缝换气,井下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安装完成。井下各工作面正常运行。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采样期间由2018年7月8日-10日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余斌、付文强、刘力
采样人员:刘力、付文强
实验室分析人员:赵萌
陪同人:余定旺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其他粉尘;
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手传振动。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检测结果汇总表
(2) 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的设备布局参考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布置并结合工厂地形条件,进行了优化设计,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中的相关规定。
(3) 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建筑结构合理,考虑了保暖、通风、照明和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的要求,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4) 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本次检测共测定粉尘4个工作点、噪声6个工作点、氮氧化物1个工作点、一氧化碳1个工作点、手传振动1个工作点,检测结果噪声有两处超标,其它全部符合要求。
(5)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合理可行,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种类齐全,设备设施选择合理,部分岗位设置的防护设施防护效果欠佳,其它各应急救援设施均有效可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7)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为接触粉尘的员工进行了岗中的职业病健康检查,体检医院的资质符合要求,体检人数达标,检查出一名疑似职业病患者,但企业未向远安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上报,综合分析评价认为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职业健康监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81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等相关要求。
(8)该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及《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发放的防护用品满足职工劳动保护的要求,现场作业人员穿戴了工作服、安全帽等基本的防护用品。接尘岗位人员均佩戴了防尘口罩,接触噪声人员未佩戴耳塞。
(9)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辅助用室基本完善,辅助用室数量、参数可满足工人生活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10)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有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卫办通[2019]118号)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未向当地人民政府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因此不符合相关要求。
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属于目录中第一大类—采矿业,第(五)中类—非金属矿采选业,第2小类化学矿开采。依据对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等进行工程分析,识别判定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综合确定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一)用人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
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荷花镇晒旗村四组
委托单位联系人:余定旺
(二)企业概况
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分为两个工区,此次对二工区进行评价,二工区为南采区,南采区中段为+340m。目前东达矿业二工区的主井进风、运料,风井回风、行人,矿井以机械抽出式通风为主,采矿工作面采用负压U型通风,掘进施工采用局部通风机牙缝换气,井下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安装完成。井下各工作面正常运行。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采样期间由2018年7月8日-10日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余斌、付文强、刘力
采样人员:刘力、付文强
实验室分析人员:赵萌
陪同人:余定旺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其他粉尘;
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手传振动。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检测结果汇总表
检测项目 | 检测岗位 | 合格岗位 | 不合格岗位 | 合格率 |
粉尘 | 4 | 4 | 0 | 100% |
氮氧化物 | 1 | 1 | 0 | 100% |
一氧化碳 | 1 | 1 | 0 | 100% |
噪声 | 6 | 2 | 0 | 37% |
手传振动 | 1 | 0 | 1 | 0%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2) 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的设备布局参考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布置并结合工厂地形条件,进行了优化设计,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中的相关规定。
(3) 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建筑结构合理,考虑了保暖、通风、照明和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的要求,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4) 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本次检测共测定粉尘4个工作点、噪声6个工作点、氮氧化物1个工作点、一氧化碳1个工作点、手传振动1个工作点,检测结果噪声有两处超标,其它全部符合要求。
(5)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合理可行,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种类齐全,设备设施选择合理,部分岗位设置的防护设施防护效果欠佳,其它各应急救援设施均有效可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7)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为接触粉尘的员工进行了岗中的职业病健康检查,体检医院的资质符合要求,体检人数达标,检查出一名疑似职业病患者,但企业未向远安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上报,综合分析评价认为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职业健康监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81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等相关要求。
(8)该公司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及《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发放的防护用品满足职工劳动保护的要求,现场作业人员穿戴了工作服、安全帽等基本的防护用品。接尘岗位人员均佩戴了防尘口罩,接触噪声人员未佩戴耳塞。
(9)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辅助用室基本完善,辅助用室数量、参数可满足工人生活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10)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有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卫办通[2019]118号)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未向当地人民政府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因此不符合相关要求。
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属于目录中第一大类—采矿业,第(五)中类—非金属矿采选业,第2小类化学矿开采。依据对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等进行工程分析,识别判定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综合确定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达矿业有限公司晒旗河磷矿二工区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