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水处理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2019-08-05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水处理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兴发集团新材料产业园
委托单位联系人:袁木平
(二)项目概况
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9月15日,近年来国家环保监管日趋严格,化工行业面临环保形势日益严峻。公司主动适应新形势,持续加大环保治理投入,积极开展环保研发工作,水处理剂装置改建成为迫切需要。
(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分析
本项目试验过程中需重点评价的化学毒物为粉尘。
本项目接尘岗位的总粉尘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各岗位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限值要求,各岗位粉尘作业危害级别为“0”级,属相对无害作业。
本项目过程中需重点评价的物理因素为: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合釜运行等过程产生噪声。
本次评价对公司接噪岗位的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操作工1、操作工2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
化学毒物:粉尘。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有关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本项目属于目录第二大类—制造业,第(十三)中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二小类—专用化学品制造,结合本评价报告的分析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水处理剂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经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水处理剂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是可以控制的,本项目从职业卫生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水处理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企业进行留档备查。
(一)建设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兴发集团新材料产业园
委托单位联系人:袁木平
(二)项目概况
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9月15日,近年来国家环保监管日趋严格,化工行业面临环保形势日益严峻。公司主动适应新形势,持续加大环保治理投入,积极开展环保研发工作,水处理剂装置改建成为迫切需要。
(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分析
本项目试验过程中需重点评价的化学毒物为粉尘。
本项目接尘岗位的总粉尘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各岗位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限值要求,各岗位粉尘作业危害级别为“0”级,属相对无害作业。
本项目过程中需重点评价的物理因素为: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合釜运行等过程产生噪声。
本次评价对公司接噪岗位的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操作工1、操作工2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
化学毒物:粉尘。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有关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本项目属于目录第二大类—制造业,第(十三)中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二小类—专用化学品制造,结合本评价报告的分析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水处理剂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经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水处理剂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是可以控制的,本项目从职业卫生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兴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水处理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企业进行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