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情况予以公示。
(一)用人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委托单位联系人:谭学锋
(二)企业概况
宜化肥业公司成立于 2005 年,公司运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投产,根据近一年公司生产能力统计指标,公司年产量、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保持稳定,各项生产指标均基本达到了连续稳定生产的要求;各建筑物结构完整、坚固,满足设计功能的要求。该公司生产及辅助设备技术性能完好,设备在设计的正常负荷下平稳运行,与运行条件相适应,达到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宜化肥业公司设置有总经理 1 人、生产副总经理 1 人,下设选矿事业部、硫酸事业部、磷酸事业部、磷铵事业部等 4 个事业部。公司共有员工 452 人,其中一线员工 230 人。员工作业制度为四班二运转,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作业制度为长白班。
公司厂区主要划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非生产区,分区明确。
生产区分为硫酸装置、磷酸装置、DAP 装置、氟硅酸钠装置、磷石膏渣场、磷矿石浮选系统,主要分部在厂区的西部,处于全年最小风频风向(WS)的上风侧。其中,DAP 装置、氟硅酸钠装置、磷酸装置位于厂区北部,由北向南依次排列;磷石膏渣场位于厂区的东北面;磷矿石浮选系统、硫酸装置位于厂区的西部。生产区设有检修通道,与场内道路连接,便于检修。
辅助生产区主要包括总降压站、中央控制室、污水处理厂、循环水厂,均位于厂区的东南部。
宜化肥业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二铵(DAP),设计生产能力为 66万吨/年;副产品为氟硅酸钠,设计生产能力为 1.5 万吨/年。公司配套建设有硫磺制酸装置,设计生产能力 120 万吨/年。
目前该公司相应生产车间及辅助生产车间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采样期间由2018年2月26日至2月28日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刘兆靖、刘旺胜
采样人员:张辉、刘力、赵萌
实验室分析人员:赵萌、孙丹丹
陪同人:谭学锋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氟化物、氨、磷酸。
物理因素:噪声。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检测结果汇总表
检测项目 |
检测岗位 |
合格岗位 |
不合格岗位 |
合格率 |
其他粉尘 |
12 |
11 |
1 |
91.7% |
一氧化碳 |
1 |
1 |
0 |
100% |
二氧化硫 |
2 |
2 |
0 |
100% |
三氧化硫 |
1 |
1 |
0 |
100% |
氟化物 |
2 |
2 |
0 |
100% |
氨 |
4 |
2 |
2 |
50% |
磷酸 |
5 |
5 |
0 |
100% |
噪声 |
17 |
12 |
5 |
70.6% |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氟化物、氨、磷酸、噪声。该企业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合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运行正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时,佩戴正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完善,职业卫生培训落实到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设置正确,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根据其生产工艺及生产特点,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工作场所检测的化学毒物大部分浓度均符合限值要求,则本项目防毒设施起到了一定的防护效果。
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宜化化工股份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肥料制造。依据对宜化化工股份公司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等进行工程分析,识别判定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综合确定宜化化工股份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