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桥河矿石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情况予以公示。
(一)用人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桥河矿石厂
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五峰渔洋关镇桥河村一组
委托单位联系人:朱俊峰
(二)企业概况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桥河矿石厂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经过几十年采用沿矿脉露天开采。2013-2015年经改扩建由原露天开采方式全部矿脉转入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重晶石,重晶石矿作为一种用途广泛的非金属矿产原料,具有多种用途。2015年底经安全设施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产运行,现生产能力为3万t/a。由于历史原因,该矿未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报告的编制,目前桥河矿石厂各大生产系统运行正常。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采样期间由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3个采样日构成。
调查人:刘旺胜、张乐云
采样人员:刘力、张辉
实验室分析人员:赵萌、孙丹丹
陪同人:朱俊峰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
物理因素:噪声。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检测结果汇总表
检测项目 |
检测岗位 |
合格岗位 |
不合格岗位 |
合格率 |
粉尘 |
7 |
7 |
0 |
100% |
氮氧化物 |
1 |
1 |
0 |
100% |
CO |
2 |
2 |
0 |
100% |
CO2 |
1 |
1 |
0 |
100% |
噪声 |
7 |
5 |
2 |
80% |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桥河矿石厂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噪声、CO、CO2、NO、NO2。该矿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基本合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运行正常、辅助用室设置完备,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桥河矿石厂受工艺条件限制,部分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手传振动超标,职业健康体检项目不全、离岗未体检等,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桥河矿石厂现场的管理及职业健康体检方面还有待改进。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 2012〕73号)中有关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桥河矿石厂属于目录中第一大类—采矿业,第(五)中类—非金属矿采矿业,第5小类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结合本现状评价报告的分析,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桥河矿石厂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企业。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