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神磷矿瓦屋矿区Ⅳ块段120万t/a采矿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榛子乡龙口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胡光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神磷矿瓦屋矿区Ⅳ块段新建项目,项目组成主要包括兴-神磷矿瓦屋矿区Ⅳ块段120万t/a采矿工程及与其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
其主体工程为120万吨/年采矿工程,辅助工程包括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总图运输等
(三)现场检测情况
本次调查及采样期间由2017年6月2日至6月16日,历时半个月。
调查人:李庆军、刘春雷 采样人员:李庆军、刘春雷、张辉、刘力
实验室检测人员:赵萌 陪同人:彭亚利
(四)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手传振动等。
本次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
检测项目 |
检测点 |
合格点 |
不合格点 |
合格率 |
其它粉尘 |
16 |
16 |
0 |
100% |
CO |
12 |
12 |
0 |
100% |
NO |
12 |
12 |
0 |
100% |
NO2 |
12 |
12 |
0 |
100% |
噪声 |
20 |
9 |
11 |
45% |
手传振动 |
3 |
0 |
3 |
0 |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本次控制效果评价的综合分析,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神磷矿瓦屋矿区Ⅳ块段120万t/a采矿工程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中相关补充措施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完善。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通过《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神磷矿瓦屋矿区Ⅳ块段120万t/a采矿工程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书及修改说明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后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