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46万吨/年合成氨)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5-01-14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4030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4030
项目名称 |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46万吨/年合成氨)安全验收评价 | ||
1、项目概况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98M1C0B,注册资本25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雨,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2019年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重新承担传统工艺合成氨装置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对位于长江岸线1km内的股份公司55万吨/年氨醇传统工艺装置实行产能等量置换,并搬迁至合规化工园区,装置规模为46万吨/年合成氨和9万吨/年甲醇。因与甲醇配套的下游客户的建设项目需后期启动,故本项目本次建设46万吨/年合成氨装置。 2、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危害程度 (1)本项目涉及的氨、甲醇、氢气、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三氧化硫、二氧化硫、天然气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所涉及的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氨、甲醇、天然气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淹溺、其他伤害等。 (3)本项目生产和储存设施共计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6处,其中常压液氨储罐区、液氨球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空分装置液氧罐区、合成氨装置氨合成单元、合成氨装置净化单元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甲醇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3、评价结论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46万吨/年合成氨)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2012〕第4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订)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设计、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风险可以接受,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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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冯浩 | 联系电话 | 13487660618 |
项目负责人 | 黄昊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黄昊、刘旺胜、孙英才 | 报告审核人 | 杨舟孝 |
技术负责人 | 周自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圣 |
现场评价人员 | 黄昊、杨舟孝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8人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8月3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1月1日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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