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阻燃剂THPS质量提升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4-12-05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4026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4026
项目名称 | 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阻燃剂THPS质量提升项目安全预评价 | ||
1、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远安工业园区万里化工园,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2588461787K。 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远安化工园万里片区内,主要从事黄磷及精细磷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于2018年7月投资新建了1.5万/年吨阻燃剂生产装置,于2020年8月28日通过了安全设施设计验收正式投入生产。现为了提升产品质量,延长物料于反应釜中的停留时间,同时确保装置产能能达到设计要求。故拟投资481万元,新增2套吸收装置及其辅助设施,实施阻燃剂THPS质量提升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该技改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4月24日取得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4-420525-04-02-493607。 2、该技改项目拟于该公司原阻燃剂生产装置基础上进行,不改变该公司现有产品种类及生产规模。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修订),该项目涉及主要危险化学品有甲醛、硫酸、磷化氢及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均为原辅料,本项目不改变该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储量。故本项目实施后不需变更现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该公司现有生产装置主要包括2.5万吨/年黄磷装置、2万吨/年次磷酸钠装置、1.5万吨/年四羟甲基硫酸磷装置、1.2万吨/年饲料级磷酸三钙装置及1.5万吨/年牙膏级磷酸氢钙。本次技改是在原有生产装置上增加2套吸收装置,2台稀料贮罐、2台PH3放空罐、2套稀料粗滤机及配套新增的机泵、设备钢构平台及楼梯栏杆、物料输送管线及控制阀门等,将磷化氢的吸收率提升达到75%以上,同时有效保证阻燃剂THPS产品质量。 根据此次技改方案,主要新增的设备有循环吸收釜、稀料储罐、文丘里管及循环吸收泵。 4、厂区外部周边环境:该公司位于远安县万里化工园区北部,厂区周边主要为山地、丘陵地貌。其中北侧、东侧、南侧均为山体,该公司用地边界距离西南侧远安三友磷化有限公司约530m,西侧距离远安县安旺矿山机械厂约670m,西北侧距离万山特种车辆制造厂约900m。 本项目装置周边环境:本次技改拟于该公司原有阻燃剂装置南侧进行,该区域现为空地,南侧为山体,东侧约60m处为了该公司800吨/年二异丁基二硫代次磷酸钠工业化试验装置,东南侧20m处为该实验装置的甲类仓库(拟搬迁)。 本项目为在原阻燃剂室外设备区新增2套吸收装置,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版)的要求,该室外设备区与东侧磷化氢气柜24m,与西侧配电房距离27m。 5、平面布置:此次技改新增2套吸收装置与原吸收装置并排布置,与原阻燃剂装置共同为室外设备区。该区域东、西、北三侧均临近厂区道路,南侧为回车场,新增装置距离东侧厂区道路约20m。道路宽度均为4米,转弯半径6米,厂内道路采用城市混凝土路面。道路系统简洁流畅,厂区内道路形成环状,可以满足运输及消防要求。 拟新增2台稀料储罐布置于西侧,吸收釜沿稀料储罐东侧一字排开。拟建装置与原装置间间隔约3m,其间拟设置2架钢梯用于吸收釜上层操作面的通行。新增装置建均拟保持1.5m以上的间距,便于检修。 6、评价综述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修订),该项目涉及主要危险化学品有甲醛、硫酸、磷化氢及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中磷化氢属于剧毒物质。 (2)本次技改项目不改变原阻燃剂生产装置的产品种类及生产规模。该项目不需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无需再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可证。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项目涉及的磷化氢的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高危储存设施。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次技改项目实时后,阻燃剂生产装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该项目不涉及爆炸物,不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该项目不涉及爆炸性粉尘,不涉及爆炸性粉尘的作业场所。因涉及易燃易爆气体,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的风险。 (7)该项目存在火灾、其他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触电、坍塌、淹溺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其他爆炸是首要的,也是危险性和发生几率最大的危险有害因素。 7、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果: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阻燃剂THPS质量提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区域规划,工艺技术方案选择合理,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从生产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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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李红波 | 联系电话 | 15171582666 |
项目负责人 | 刘旺胜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刘旺胜、杨舟孝 | 报告审核人 | 刘兆靖 |
技术负责人 | 周自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 圣 |
现场评价人员 | 刘旺胜、杨舟孝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5人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液化气站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 年7月8日 |
现场照片 | |||
项目现场图 现场评价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