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凤磊矿业有限公司凤阳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10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4-11-18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4011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4011
项目名称 | 远安县凤磊矿业有限公司凤阳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10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 | |||
1、项目概况 远安县凤磊矿业有限公司凤阳山矿属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设立矿权,矿区位于花林寺镇凤阳村。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面积为0.1237km2,开采标高+445m~+248m,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服务年限11年。 矿山内部运输主要为自卸式卡车运输,内部运输平均运距为2.5km。矿区北侧的村村通道路可继续加以利用。矿区的开采顺序均为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具体开采顺序为自东西采区最高点依次向下剥岩,并进行开采。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分台阶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具体开采顺序为自东西采区最高点依次向下剥岩,并进行开采。矿山排水自流排出,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远安县凤磊矿业有限公司凤阳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100万吨/年露天矿工程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等。 其中对该矿山安全生产有严重威胁并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坍塌等危险因素;可能造成事故多发的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可能造成危害的有粉尘、噪声与振动、作业环境不良等有害因素。 3、评价结论 远安县凤磊矿业有限公司凤阳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10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采取安全措施后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要求;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施后只要落实好各类预防控制措施,可以实现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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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罗宗明 | 联系电话 | 13872566188 | |
项目负责人 | 赵圣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赵圣、刘旺胜 | 报告审核人 | 李井忠 | |
技术负责人 | 余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兆靖 | |
现场评价人员 | 刘兆靖、刘旺胜、赵圣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该报告评价组人员均是 |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矿山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4月8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6月30日 | |
现场评价人员 矿区全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