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水泉方解石矿采矿工程(改建 地下 3.0万吨/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4-06-21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3045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3045
项目名称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水泉方解石矿采矿工程(改建 地下 3.0万吨/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1、项目概况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水泉方解石矿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峰岩村境内,属改建井工矿山,开采矿种方解石矿,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山采用的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30天,每天2班生产,1班维修,每天净生产时间为16小时。 采用平硐斜坡道开拓方案,无轨卡车运输。采用无底柱浅孔留矿法。沿矿体倾向自上而下依次回采,首先回采矿体最上一个中段的采场。采场工作面利用矿井主风流通风。新鲜风流由沿脉运输道经采场人行天井进入采场工作面,洗刷整个采场工作面后,污风由采场经上部回风平巷至风井排出。 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均能够正常运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通风系统监测数据准确,超标及时报警,视频监控系统清晰可靠,能在线实时监测监控矿井下人员、设备及作业环境的情况 2、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1)该矿山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等证照合法、有效,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执行到位,大水泉方解石矿改建工程建设程序合法。 (2)矿山在采取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以及其他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能消除或减弱大水泉方解石矿以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3)通过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水泉方解石矿(井工3.0万吨/年)改建工程基本安全设施与专用安全设施的检查,该项目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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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李大健 | 联系电话 | 13872598346 |
项目负责人 | 赵圣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赵圣、刘旺胜、秦永红 | 报告审核人 | 李井忠 |
技术负责人 | 余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兆靖 |
现场评价人员 | 赵圣、余斌、杨家柳、刘旺胜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全部都是 |
主要任务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年11月13--14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4月15日 |
评价人员在现场 矿山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