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同升页岩开发有限公司同升页岩矿(改扩建 露天 10万吨/年)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2-10-10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2003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2003
项目名称 |
松滋市同升页岩开发有限公司同升页岩矿(改扩建 露天 10万吨/年)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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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松滋市同升页岩开发有限公司页岩矿位于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镇)241°方位、直距28km的刘家场镇河田坪村境内,属刘家场镇管辖。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210872011037130108348,开采矿种为水泥配料用页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0151km2,共有5个拐点坐标圈定,有效期限为2020年5月28日-2025年5月28日; 该矿山为露天开采矿山,开采条件较好,开采工艺简单,采用挖掘机开采,装载机铲装,运输车运输,自上而下水平台阶式开采。该矿山是严格按三同时要求建设的矿山,矿山采用间断工作制(雨雪、大风天气禁止作业),矿山采用年工作24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矿山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该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坍塌(含边坡失稳、滑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火灾、粉尘、噪声与振动、作业环境不良及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等。其中: (1)坍塌(含边坡失稳、滑坡)的危险性分值较高,属于显著危险,需要整改,在实际生产中,对于上述作业点的作业需要重点注意,应作为该矿在生产过程中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火灾为属于可能危险,需要注意,该矿在生产过程中应引起足够重视; (3)粉尘危害、噪声与振动等为该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需要采在采装运输时坚持湿式作业,实行喷雾、洒水除尘、降尘等综合防尘、配置降噪设备以及使用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等综合防治措施。 3、评价结论 松滋市同升页岩开发有限公司页岩矿(露天 改扩建 10万吨/年)开采项目程序合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已制定完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了“三同时” 并通过了安全设施联合试运转;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已建成且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20号局长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9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结论为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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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杜朋 | 联系电话 | 13972314733 | |
项目负责人 | 赵圣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赵圣、秦永红 | 报告审核人 | 刘旺胜 | |
技术负责人 | 余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兆靖 | |
现场评价人员 | 赵圣、刘兆靖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该报告评价组人员均是 |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矿山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4月15日 | |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