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2-09-22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2055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2055
项目名称 | 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于2021年5月12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WH安许证[2021]延0771号),近一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规模:该项目生产规模为2.5万吨/年黄磷、2万吨/年次磷酸钠、1.5万吨/年四羟甲基硫酸磷、1.2万吨/年饲料级磷酸三钙、1.5万吨/年牙膏级磷酸氢钙。 3)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灼烫、坍塌、起重伤害、其他伤害等事故,只会对厂区内或直接从事相关工作的作业人员造成一定的伤害,不会对厂区周边带来影响。 该公司涉及的一氧化碳、磷化氢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黄磷生产装置构成了三级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灼烫、坍塌、起重伤害、其他伤害等,其中火灾、爆炸为危险性最大的危险、有害因素,应予以重点防范。 通过多米诺效应分析可知:该公司煤气柜、磷化氢气柜、黄磷地槽进行模拟计算各种事故情景下的多米诺效应影响范围均位于厂区以内,若存在风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产生多米诺效应,波及范围将增大,应重点防范煤气柜、磷化氢气柜、黄磷地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导致多米诺效应。 2、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修正、第89号修改)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评价结论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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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舒化焱 | 联系电话 | 15897506360 |
项目负责人 | 李强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李强、刘旺胜、杨舟孝 | 报告审核人 | 孙英才 |
技术负责人 | 周自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圣 |
现场评价人员 | 李强、黄昊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强、黄昊、杨舟孝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该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 年 7 月13 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 年 8 月 18 日 |
现场照片 | |||
公司正门 现场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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