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下坪加油站(普通合伙) 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1-12-29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1072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1072
项目名称 | 鹤峰县下坪加油站(普通合伙)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概况: 鹤峰县下坪加油站(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15日在原鹤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8594237565G,位于下坪乡下坪村三组,企业类型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柴油、汽油、润滑油零售。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鄂Q安经换字[2018]000228),有效期限:2018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19日,许可范围:汽油,经营方式:零售。持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鄂Q055号),有效期为2019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持有原鹤峰县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鹤国用[2015]312号);终止日期:2054年08月09日。 该站设30m3卧式柴油储罐1台,30m3卧式汽油储罐1台;折算后总容积:4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设置1个加油岛,单枪单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2台。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坐北朝南。西侧50米范围内为零星耕地;南侧由北向南依次为东西走向的S245省道,一路接至站区辅助用房2的380/220V架空电力线(无绝缘层),一路西南、东北走向380/220V架空电力线(有绝缘层),一路架空通信线路;北面为零星耕地及东周口河,罐区围墙基脚线距离东周口河水平距离23m。站区东侧为空地,50米范围内没有建构筑物。为保证加油站内各建筑设施的安全,加油站在南侧面向公路敞设置,站区西侧、罐区西侧、北侧设置有实体围墙及利用辅助用房、站房与外部进行隔离。 2、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果:评价组认为鹤峰县下坪加油站(普通合伙)安全经营条件和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经营条件,评价结论为:合格。 |
|||
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全永芝 | 联系电话 | 15549251286 |
项目负责人 | 罗卫东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苏长军、张馗 | 报告审核人 | 杨安成 |
技术负责人 | 周自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 圣 |
现场评价人员 | 罗卫东、张 馗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于建平、张 馗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加油站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12月1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14日 |
现场照片 | |||
加油站全景 现场评价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