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走马镇江坪河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9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1041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1041
项目名称 | 鹤峰县走马镇江坪河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概况: 鹤峰县走马镇江坪河加油站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具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等合法性资料,该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于2021年9月3日到期。 该加油站现有员工2人,设主要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员1名。主要负责人朱泽祥,安全管理人员熊龙艳均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 该站储存经营的成品油有0#柴油30m3,92#汽油30m3,95#汽油30m3,其总储存规模为90m3,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入汽油罐容积V=75.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加油站等级划分的规定,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鹤峰县走马镇江坪河加油站坐西北朝东南。加油站东南侧面向桑鹤公路敞开布置,公路另一侧有一路绝缘架空电力线路及临街民房(属三类保护物),距站内最近设备即柴油加油机的距离依次为10.0m,13.2m及26.3m;西南侧围墙外有一路为站区供电的架空电缆、一路架空通信线路及民房(属三类保护物),距站内最近设备即汽油加油机的距离依次为19.5m,20.0m及22.0m;东北侧围墙外由西南向东北依次为一路架空通信线、村道及民房(三类保护物),距站内最近设备即汽(柴)油储罐的距离依次为15.3m,21.7m及22.7m;西北侧站区围墙外为耕地及架空通信线路。为了保证加油站内各建筑设施的安全,加油站在西南、东北、西北均设置高2.2m实体围墙。 2、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果:评价组认为鹤峰县走马镇江坪河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和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经营条件,评价结论为:合格,安全风险可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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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朱泽祥 | 联系电话 | |
项目组长 | 罗卫东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贺章群、于建平 | 报告审核人 | 张 馗 |
技术负责人 | 周自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 圣 |
现场评价人员 | 罗卫东、于建平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于建平、罗卫东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加油站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4月27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8月7日 |
现场照片 | |||
加油站全景 现场评价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