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民信矿业有限公司大溪场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扩建 露天 30万吨/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1-08-03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1016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1016
项目名称 |
咸丰县民信矿业有限公司大溪场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扩建 露天 30万吨/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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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位于咸丰县城中心南西230°方位,直距约19km处,行政区划属咸丰县坪坝营镇管辖。矿区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甲马池--筒车坝村级水泥公路从矿区北西侧直距约285m处经过,交通方便,矿区有水泥路与之相连,交通较为方便。 咸丰县民信矿业有限公司原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新设采矿权在原矿区范围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并将开采规模由5万吨/年扩大至30万吨/年。通过“招、拍、挂”取得了该矿采矿权,并于2020年8月5日取得了新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4228262020087100150395,有效期至2030年8月5日。2020年8月由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咸丰县民信矿业有限公司咸丰县大溪场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咸丰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该矿《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评审,经专家组审查通过,于2020年8月31日印发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咸应急非煤专审字[2020]5号),同意企业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建设。 目前矿山已经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完成了安全设施建设,咸丰县民信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澳门一肖一码100%准确网站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验收评价结论:咸丰县民信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咸丰县大溪场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万吨/年露天开采扩建项目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结论为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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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龚 文 | 联系电话 | 15335849889 |
项目组长 | 张 馗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张 馗、苏长军 | 报告审核人 | 刘兆靖 |
技术负责人 | 余 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 圣 |
现场评价人员 | 苏长军、张 馗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4人 |
主要任务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5月9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6月15日 |
现场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