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邬阳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1-08-03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1043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1043
项目名称 | 鹤峰邬阳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概况: 鹤峰邬阳加油站成立于2020年6月8日,位于鹤峰县邬阳乡石龙村二组,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欧阳守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8MA49GM1F93。该站持有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22828202000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228281010000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恩施州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8﹞009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恩施州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009号)。 该站占地面积为700m2。设50m3卧式柴油储罐1台,30m3卧式汽油储罐2台;折算后总容积:8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设置2个加油岛,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2台。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加油站等级划分的规定,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加油站坐东北朝西南。站区西南侧为建设中的339省道及一路架空通讯线,距站内最近设备柴油储罐的距离依次为5.0m及13.0m;站区东南、东北侧为山林;站区西北侧为空地,空地外有一路绝缘架空电力线路及民房(三类保护物),距站内最近设备柴油通气管口的距离依次为90.0m及148.0m。站区侧外有一处民房,属第3类保护建筑物;距站内最近设备柴油通气管距离为27.9m。 周边建构筑物与站内设备设施的距离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2014年版])中第4.0.4条和第4.0.5条所规定的距离,加油站在站区东北、西北侧设置有高2.2m的实体围墙,在东南侧及西北出口侧设置有挡墙及实体围墙,高度2.2~3m。 2、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果:鹤峰邬阳加油站新建项目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风险可控,具备安全验收条件,安全验收评价结论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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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欧阳守志 | 联系电话 | 18571335777 |
项目组长 | 罗卫东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苏长军、于建平 | 报告审核人 | 张 馗 |
技术负责人 | 周自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 圣 |
现场评价人员 | 罗卫东、于建平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罗卫东、于建平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加油站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6月11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 年 7月 30日 |
现场照片 | |||
加油站全景 现场评价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