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平洋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1-01-13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0027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0027
项目名称 | 鹤峰县平洋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
1、项目概况 鹤峰县平洋加油站,成立于2015年7月8日,位于鹤峰县太平镇四坪村,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刘珏伟;于2020年10月28日在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8326085948Q;主要经营汽油、柴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该站于2017年11月22日在原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鄂Q安经换字[2017]000176),有效期限2017年11月22日至2020年11月21日,经营范围为:汽油。 该站于2020年5月25日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商务局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鄂Q235号),有效期2020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 鹤峰县平洋加油站于2015年7月14日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鹤国用(2015)第333号),使用权面积831.59㎡,终止日期2053年4月11日。 鹤峰县平洋加油站于2015年9月14日取得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房权证(鹤峰房权证太平字第000364号)。 该站主要经营92#、95#汽油和0#柴油,其中40m3的92#埋地式SF双层汽油罐1个、30m3的95#埋地式SF双层汽油罐1个、50m3的0#埋地式SF双层汽油罐1个;配备有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1台、单枪单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3台;采用密闭卸油和潜油泵加油工艺;设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该站现有员工4人,设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1人。主要负责人刘珏伟和安全管理人员刘桥均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已规范上墙。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且在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及原鹤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备案,成立有相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鹤峰县平洋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安全风险可控,评价结论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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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刘珏伟 | 联系电话 | 17602949440 |
项目组长 | 周自祥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苏长军、邹 平 | 报告审核人 | 罗卫东 |
技术负责人 | 陈志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 圣 |
现场评价人员 | 张馗、周自祥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 馗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加油站安全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11日 |
现场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