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远安县桃郁溪矿区磷矿勘探坑探工程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1-05-24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0003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0003
项目名称 | 湖北省远安县桃郁溪矿区磷矿勘探坑探工程安全预评价 | |||
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远安县嫘祖镇境内,由湖北铜化昊坤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有偿方式取得该区域探矿权,属非煤矿山探矿工程,勘探区域有8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3.37km2。设计采用斜井和斜坡道联合布置勘探,详查阶段已施工井巷总长约6450m,本次勘探阶段坑探系统巷道工程量为3416m/52846m3,工期1.5年。原各大系统已基本形成,运输方式采用柴油自卸车,斜井提升采用绞车;通风方法采用抽出式;排水方式采用机械抽排方式;压气方式采用地面固定压气站供给;供电采用双回路,另购置柴油发电机做备用电源。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 (1)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是透水、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药爆炸及爆破伤害、车辆伤害、提升运输事故,一般危险、有害因素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火灾、淹溺、触电等。因此,须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并根据不同的危害因素可能存在的场所,采取相应、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湖北省远安县桃郁溪矿区磷矿勘探坑探工程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该项目无重大危险源。 3、评价结论 (1)在安全设施设计和坑探工程建设期间应认真落实《坑探工程设计》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并视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采取措施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减弱,一般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减弱、消除。 (2)勘探单位如能按照《坑探工程设计》和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实施,能够将该坑探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湖北省远安县桃郁溪矿区磷矿勘探坑探工程项目在安全上是可行的,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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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张四新 | 联系电话 | 13487295448 | |
项目负责人 | 李庆军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李庆军、李井忠、秦永红 | 报告审核人 | 李为福 | |
技术负责人 | 余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 圣 | |
现场评价人员 | 李庆军、赵圣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该报告评价组人员均是 |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年7月15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8月31日 |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