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皇玛加油站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1-05-24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 GX-WH-A2020016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 GX-WH-A2020016
项目名称 | 利川市皇玛加油站安全预评价 | ||
1、项目概况 利川市皇玛加油站具有由利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鄂Q安经换字[2018]000169);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商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鄂Q231号);利川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利国用【2014】第02-0515号),用地面积1943.0m2。 利川市皇玛加油站的建构筑物主要包括罩棚、站房、储罐区等,其中罩棚占地面积402.5m2,站房占地面积138.595m2;设置单枪单油品加油机4台;地埋式单层钢制油罐3个,其中0#柴油罐1个,92#汽油罐2个,单罐容积均为20m³,设计总储量6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后容积50m3),属三级加油站;设有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密闭式卸油、潜油泵加油工艺;职工4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其他人员经本站培训并考核合格;制定了各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近三年以来从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评价结论 利川市皇玛加油站改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可行,站址与总平面布置合理,设备选型合理,拟采用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能满足投产后的安全生产需要。建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充分考虑并切实落实可研报告及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此前提下,该拟改建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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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冯倡 | 联系电话 | 15717263888 |
项目组长 | 罗卫东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苏长军、邹平 | 报告审核人 | 杨安成 |
技术负责人 | 陈志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 圣 |
现场评价人员 | 苏长军、罗卫东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邹平、罗卫东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加油站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年9月1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0月10日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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