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高原加油站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2-03-29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0019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0019
项目名称 | 鹤峰高原加油站安全预评价 | ||
1、项目概况 鹤峰高原加油站位于中营镇黍子坪村。根据2017年11月9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商务局下发的《恩施州商务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拟新建加油站建设计划的通知》(恩州商发[2017]20号)文件精神,鹤峰高原加油站取得建设指标。 该站于2019年11月8日与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2019012),取得加油站合法用地手续。 2018年4月3日鹤峰高原加油站取得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422828-51-03-016516。该项目于2019年11月27日取得了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B规2019-135号)。于2019年12月30日取得了鹤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22828201900130号)及建筑红线图,建设规模440.89㎡。 该站地埋敷设30m3的92#、95#汽油罐各1个,50m3的柴油罐1个,油罐总容积8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加油站等级划分的规定,属于三级加油站。 2、评价结论 鹤峰高原加油站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可行,选址与总平面布置合理,拟用设备选型合理。拟采用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能满足投产后的安全生产需要。建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充分考虑并切实落实可研报告及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此前提下,该新建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
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游四明 | 联系电话 | 13235445000 |
项目组长 | 周自祥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苏长军、张馗 | 报告审核人 | 罗卫东 |
技术负责人 | 陈志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 圣 |
现场评价人员 | 周自祥、张馗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馗、邹平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加油站的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年10月24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 |
现场照片 | |||